请问,驰名商标另类申请有哪些方法?有哪些规定需要遵守?

编辑:吴律师 15555555523(123中间8个5) 发布于2023-11-20 18:15
驰名商标另类申请的法律途径具体如下:
1、商标所有权人依法自行或委托他人等方式,向商标局提出申请;
2、商标局根据法律规定,主动认定驰名商标;
3、法律规定的其他属于驰名商标另类申请的途径。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十三条
为相关公众所熟知的商标,持有人认为其权利受到侵害时,可以依照本法规定请求驰名商标保护。
就相同或者类似商品申请注册的商标是复制、摹仿或者翻译他人未在中国注册的驰名商标,容易导致混淆的,不予注册并禁止使用。
就不相同或者不相类似商品申请注册的商标是复制、摹仿或者翻译他人已经在中国注册的驰名商标,误导公众,致使该驰名商标注册人的利益可能受到损害的,不予注册并禁止使用。
《驰名商标认定和保护规定》第十九条
各级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应当建立健全驰名商标认定工作监督检查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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驰名商标另类申请有以下途径:
1、商标所有权人通过自行或委托他人等方式,向商标局提出申请;
2、商标局根据法律规定,主动认定驰名商标;
3、法律规定的其他属于驰名商标另类申请的途径。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十三条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十三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十三条
为相关公众所熟知的商标,持有人认为其权利受到侵害时,可以依照本法规定请求驰名商标保护。
就相同或者类似商品申请注册的商标是复制、摹仿或者翻译他人未在中国注册的驰名商标,容易导致混淆的,不予注册并禁止使用。
就不相同或者不相类似商品申请注册的商标是复制、摹仿或者翻译他人已经在中国注册的驰名商标,误导公众,致使该驰名商标注册人的利益可能受到损害的,不予注册并禁止使用。
《驰名商标认定和保护规定》第十九条
各级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应当建立健全驰名商标认定工作监督检查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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驰名商标另类申请有以下途径:
1、注册商标人自行或委托他人向商标局申请;
2、商标局根据法律规定,主动认定驰名商标;
3、法律规定的其他驰名商标另类申请途径。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十三条
为相关公众所熟知的商标,持有人认为其权利受到侵害时,可以依照本法规定请求驰名商标保护。
就相同或者类似商品申请注册的商标是复制、摹仿或者翻译他人未在中国注册的驰名商标,容易导致混淆的,不予注册并禁止使用。
就不相同或者不相类似商品申请注册的商标是复制、摹仿或者翻译他人已经在中国注册的驰名商标,误导公众,致使该驰名商标注册人的利益可能受到损害的,不予注册并禁止使用。
《驰名商标认定和保护规定》第十九条
各级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应当建立健全驰名商标认定工作监督检查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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